在2000年左右眼球经济是遭到过质疑的,远超过今天对O2O等模式的质疑,并由此产生了第一次互联网泡沫的破灭。但16年后的今天再回头去看,第一代互联网明星企业几乎都有门户的背景。直到今天,自媒体的兴起,其实逻辑上依然走的还是这个路线,只不过用了粉丝经济这个新名词。

把时间放到20年前,那时候的中国还几乎没有互联网的痕迹。我们看书还是去新华书店买的,看报是去邮局订的,听音乐是要买卡带或CD的。虽然大学里也有复印外文书的,但那还是因为实在买不起原版的。

看看互联网最早的一个案例:新闻门户 —— 传统新闻是怎么分发的呢? 

记者、编辑给报社打工,报社付钱给印刷厂印制,再付费给物流公司发给邮局、报亭等售卖机构,售卖点把报纸卖给用户,赚取佣金。看上去这个商业逻辑,简单、清晰、合理。付费方是用户,管理方是报社,把收到的用户的钱分给行业的各个参与者。

因为知识付费,在那个年代是理所当然的,然后,我们有了互联网。

原本新闻门户只是个分发点,最直接取代的是报亭和印刷厂等角色。原则上如果它收用户的钱,拿取它该得的佣金,那么这个行业就可以因为互联网技术来提升效率、节约成本了。可它偏不,它向用户免费了,突然之间整个行业没有人付费了!

  • 20年之后的今天,各种自媒体公众号想方设法让你关注,发红包求你读他的文章

  • 各个音乐APP虽然也有付费模式,但是大多数人听听免费的已经觉得很满足了

用户已经没有了付费需要,更别说什么动力了。这背后并不是产生内容的人变成了慈善家,只是价值链条变得更庞杂了(不仅仅是复杂,而是庞大而复杂)。

事实上,核心内容其实一直是收费的,只是付费方未必是用户:

  • 比如新闻,具有采编权的新闻机构是向腾讯、网易们收费的

  • 比如音乐,版权公司每年向腾讯、网易、阿里收的钱也不少

如果对应到传统的渠道逻辑,腾讯、网易扮演的就是分销商的角色,例如邮局和书店。传统的邮局和书店肯定不能花钱买了书和报纸,然后免费送给用户。

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,目前为止最被接受的解读是眼球经济——新闻门户通过在线信息发布,汇聚了大量的用户流量,这些流量可以用于其它关联业务产生收益,因此为了获得内容优势,愿意成为内容的付费方,以此获取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收益。